化工产品特性各异、性质复杂、危险性大,且多带有毒害性,为了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让接触人员避免危害、保障安全,化工企业对生产的产品必须建立档案和进行安全与危害告知。
1化学品档案
企业应对其所有可能接触和产生的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体)进行普查,建立化学品档案。基本内容包括:
(1)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
(2)存放、生产、使用地点;
(3)数量;
(4)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
(5)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对非危险品要列出其理化、燃爆数据和危害)。
2 化学品分类
企业应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按照《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化学品档案。
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企业生产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的规定,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企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并有专业人员值班。没有条件设立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代理。
5危险化学品登记
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登记。
6 危害告知
企业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管理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荷君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