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所安全技术工作。
2.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负责所辖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3.组织设备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按照所辖电力设施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试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组织对供电设施的测量检查,包括配变的接地电阻、线路的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的测试,并认真作好记录。
6.负责所辖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进行现场检定,作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处理。
7.负责所辖高低压电力设备的评级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
8.建立健全所辖供电设备台帐,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检查和补充,满足事故抢修的需要。
9.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10.负责编制检修或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各种作业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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