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
爆破作业是整个矿山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安全生产中容易产生危害因素的薄弱环节。爆破的主要危害是爆破飞石,爆破震动和空气冲击波。产生爆破事故的主要环节:
1.炮眼布置不合理,抵抗线过小。
2.产生瞎炮时,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3.装药时炮眼堵塞长度不够,装药质量不好。
4.不按设计装药。
5.不按要求警戒。
6.有相邻矿山,爆破时间不统一。
7.违章操作。
二、预防爆破事故措施
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爆破器材从购买、运输到储存、使用的安全,完善爆破器材保管、领用制度,明确保管员、爆破员、警戒员的职责,实行持证上岗,杜绝爆破器材流失到社会上。
1.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3个月才能独立进行爆破工作。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建立健全爆破作业规章制度,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及矿山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禁止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爆破材料。
3.采场爆破作业只能在白班进行。装药时,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爆破现场。爆破前要用扬声器和报警器通知危险区域内和下风向作业的所有人员和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附近居民和过往行人。根据爆破设计和现场周围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要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为防止爆破人员免遭危害,避炮人员必须在爆破危险区外躲避。
4.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和盲炮等现象。其他人员必须等消除警戒后方能进入。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爆破时无有效的防护措施,危及设备和建筑物安全;
(2)危险区边缘未设警戒,无关人员未撤出危险区;
(3)爆破准备工作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4)雷雨天、雾天、黄昏、夜间等不良气候环境。
三、导爆管起爆引起的事故预防措施
1.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用于同一工作面的爆破材料要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2.雷管插入药卷后,要用细绳将雷管和药包紧固好。加工起爆药柱时,必须将雷管放在起爆药柱预留孔内。禁止露在起爆药柱外面。
3.地表导爆管起爆网路联结要在全部装药充填工作结束之后,从爆区一端逐步进行。
4.用雷管起爆导爆网路时,雷管端部(聚能穴)禁止朝向导爆管传爆方向联结。
5.敷设好的起爆网路,为防止周围的杂散电流对网络的影响要仔细检查周围,确保周围没有金属物后把地表起爆雷管用细渣埋好。
6.在每卷导爆管两端封口处向后切掉5cm后才能使用。
7.用套管联结两根导爆管时,两根导爆管的端面切成垂直面,互相接触,并保证不被拉开。
8.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四、盲炮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盲炮事故的预防
1.选用合格的炸药和雷管以及其它起爆材料。
2.在施工中要清理炮眼中的积水。
3.装药和堵塞时,必须仔细进行,防止损坏起爆药包。
(二)盲炮事故的处理措施
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产生盲炮后,要立即封锁现场,由原施工人员针对装药时的具体情况,找出拒爆原因,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2.处理盲炮应采用水冲法或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十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3.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4.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回收处理。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5.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
五、爆破飞石伤人事故的预防措施
1.爆破前要计算其飞石距离,设置合理的警戒范围。
2.选择合理的炸药单耗和爆破参数。
3.保证足够的堵塞长度和质量。
4.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如局部覆盖或搭防护墙等。
六、炮烟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炸药的质量管理,定期检验炸药的质量。
2.不要使用过期变质的炸药。
3.加强炸药的防水和防潮,保证堵塞质量,避免炸药产生不完全的爆炸反应。
4.爆破时,人员要在上风方向。
5.爆破后必须等炮烟散尽后才能进入工作面,防止炮烟中毒。更多煤矿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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