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天行车前,应将挡风玻璃、车头灯和尾灯擦拭干净,并检查灯光装置是否完好,雾中行车决不可车辆灯光装置残缺不全。在行驶中应打开雾灯、尾灯、示宽灯和前照灯(近光)。不能使用远光灯,因远光光轴偏上,射出的光线被雾气漫反射,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如同隔着磨砂玻璃一样,反而什么都看不见。另外,雾天行车可以靠路面的白色车道标线以及前车的红色尾灯来引导视线。
1.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3.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4.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50米时,公安机关可依照规定采取局部或全部路段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除执行任务的警车和高速公路救援专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5.如已进入高速公路,必须按规定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驶离雾区或就近驶入服务区休息,等待雾散后再行车。如果你的车未按国家标准安装雾灯,必须就近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尽量靠边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光灯,并在后方150米以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更多交通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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