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地面广场为山坡地貌,当汛期来临降大或暴雨时可能会产生山洪情况,山洪可能会对主、副井筒,尤其是地面平硐构成威胁。建议矿井在汛期时,建立24小时降雨观测机制,提前准备好防汛材料,一旦山洪暴发,及时撤出人员,封闭井口。
2.矿井东部边界与亭岩四井相邻,应签订邻井协议,各矿严禁超层越界,严禁开采留设的防隔水煤(岩)柱。
3.井田内分布有正断层,成为富水性不均一的弱~强的裂隙含水带,断层两侧应留设足够的防隔水煤(岩)柱,以防止断层导水。当采掘活动接近断层时,应进行探放水。
4. 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对钻孔的封孔检查工作,注意钻孔的导水性,避免发生水灾事故,在接近可能导水的钻孔时,必须提前进行探放水。
5. 矿井井田范围内存在大面积采空区,采空区之间直接或间接与有连通关系,必须掌握连通关系和涌水通道,并对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查清原因采取应对措施。
6. 继续查清本井采空区积水情况,搞清联通关系和涌水点,掌握矿区和矿井附近井上、下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将受水患影响的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积水等情况,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采掘工作面与本井采空区沟通,造成溃水事故。
7. 在开采设计与回采前,必须查清本矿井生产区域的旧巷、旧采区的低洼处和独头巷道积水情况,如对旧采区资料不详,在施工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并制定探放水措施,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止突水事故发生。
8. 煤层层间距较小,开采下部煤层时要进行导水裂隙带计算,若涉及到上覆采空区时,必须先进行排放水作业,确认无水患威胁时,方可作业。
9. 要经常对采空区所对应的地表进行观测,一旦产生塌陷坑,要及时回填,防止产生积水,以免造成地表水溃入井下,造成淹井事故。
10.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水泵、水管、阀门、排水用的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水仓等全面检修,并对全部水泵进行一次排水实验,要及时清理水仓,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
11. 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认真贯彻落实到每个人,使每个人都能熟悉和掌握避灾路线。
12.矿井必须设置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人员,要求要生产活动中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防治水工作。更多煤矿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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