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实名确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级、各岗位应当依法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责任。
二、仓储物流单位库房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及安全疏散指示图。在库房的显著位置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三、所在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
四、仓储物流单位的库房应达到: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满足要求;
2、用火、用电无违章,电气线路、设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超负荷用电,不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4.室内外消火栓完整好用,灭火器材配置齐全,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
5.库房按垛距、柱距、墙距、梁距、灯距要求标划能够持久存在的跺位线,物品入库前应经专人检查;;
6.库存物品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通道宽度满足要求;存放种类符合设计要求;
7.库房内办公室、休息室设置符合要求,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无遗留火种和吸烟现象;
9.装卸作业过程中不发生违章现象;
10.门窗应当封闭、完整、完好。
五、实名落实消防巡查责任。每日进行防火巡查,仓储物流单位每日应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仓储物流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每周至少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同时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六、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仓储物流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不需要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装备。
八、仓储物流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九、 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至少进行下列检查:
1.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
2.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3.动火检修的容器设备是否经过清洗,是否经检验合格;
4.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5.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6.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十、实名落实消防设施维保责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仓储物流单位应当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半月对自动消防设施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十一、实名落实控制室值班人员责任,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各类规章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实名确定值班人员并公布,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十二、仓储物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接受专门的消防业务培训;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十三、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十四、仓储物流单位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全体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组织全体员工参加一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全体单位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管理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荷君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