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第二条 上下楼梯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第三条 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第四条 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屋面。
第五条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危险器具进校。
第六条 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第七条 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第八条 按学校规定时间进出学校,中途无正当理由不许出校门,上学迟到要按照门卫保安和值周教师的要求进行登记。
第九条 要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
第十条 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第十一条 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十二条 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第十三条 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第十四条 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五条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发生擅自离队的个别行动。
第十六条 在校用膳时要遵守学校的用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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