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炉人员应负责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班前、班后清理、润滑、检查、调整设备;班中认真观察听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排除小故障,包括消除泡、冒、滴、漏。
2.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检修分定期的小、中、大修三类。小修由司炉人员提出,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有机热载体炉受热烟灰、焦渣、炉膛、烟风道修理、附属设备、附件、仪表、自控装置等;大修期限可根据定期检验情况而定。
3.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检修前应进行一次内外即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检修计划;对受压元件的检修应由持证的专业修理单位承担。
4.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确保检修质量。
5.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损坏情况,检修方案,修理质量检验等),并存入有机热载体锅炉技术档案备查。
6.检修完毕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受压部件检修应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监检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7.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温度计、电极压力表应按技术规范规定送计量部门校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液面计一年至少维修拆洗一次;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每月应校验一次,有问题及时检修。
8.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停止运行期间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停用一年以上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停止运行一年后需要恢复运行前,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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