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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巷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1.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不完好现象,回风巷所有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气安全规程》和《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2.回风巷所有电气设备操作的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回风巷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将检查合格后的防爆标志贴于防爆设备内腔的显要位置,入井前运输队进行验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4.矿属各单位及外施工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气维修工专人进行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高压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并包机负责,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及施工措施,待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持申请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5.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回风巷检修、测量时,必须有瓦检员配合,测出使用地点的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使用。

  6.回风巷中正在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对其性能必须由矿专业防爆检查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按矿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有无失爆和不完好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

  7.回风巷中各种电气设备都应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容量、用途、维修人等,高压电气设备上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8.对设有各种电气保护的电气设备,不得将保护私自甩掉,对各种保护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验各保护系统的灵敏度是否完好

  9.严禁带电作业,所有开关在停电后都应闭锁,有人工作时要先验电,并设专人看护开关,设挂警牌,严格停送电制度,做到“谁干谁停,谁停谁送”。

  10.回风巷所有机电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好维护维修,杜绝失爆,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11.回风巷所有电气操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2.回风巷电气设备检修设备接火时,必须有瓦检员和安全员跟班作业,检修前后由瓦检员检测有害气体浓度,再由设备管理员停掉前级电源并闭锁,用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进行验电,并在瓦斯浓度低于1.0%的情况下进行放电,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并派专人看守。

  13.回风巷电气设备维修期间,电缆接头压线处必须去掉屏蔽层,以防误接地,电缆接地要良好地接在设备内部接地螺丝上,不得兼作他用。

  14.回风巷电器设备安装后,必须做好漏电试验,并记录上报,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测装置进行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试验后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

  15.回风巷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联接,局部接地极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 mm的钢板,埋在巷道水沟或潮湿的地方,联接导线采用断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或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16.回风巷检修搬迁移动电器设备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7.回风巷电缆悬挂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8.回风巷机电设备中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栅栏等防护设施。

  19.回风巷所有开关必须上架,电缆、管线盘放要整齐。

  20.回风巷电缆的联接,必须使用同电源电压相符的矿用隔爆型接线盒,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1.回风巷所有电器设备的各种整定值必须合理。

  22.回风巷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搞质量,挂牌管理。

  23.工回风巷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易损备品件存放于箱内,妥善保管。

  24.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工作。防爆电器必须及时检修,所有电气设备都不准带病作业。

  二、回风巷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1.回风巷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回风巷防治电气设备地点备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通讯系统图,并随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3.回风巷供电系统必须采取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

  4.回风巷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测定。

  5.回风巷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每1个月检查2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3个月进行1次,主要设备绝缘电阻3个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

  6.回风巷电气设备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7.回风巷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并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的规定。

  8.回风巷的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待批准后由专职电工执行,并严格执行谁停谁送的制度,严禁有约时送电现象。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处必须设专人监护。

  9.回风巷所有电气设备开关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关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写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0.回风巷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采区移动变电站及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

  11.正确选择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并应在运行中加强维护检修。另外还应装设相应的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合理整定,并应在可能发生电火灾的地方,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12.对回风巷电气设备的防爆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①采用防爆外壳:电气设备内部发生瓦斯爆炸时,其压力不能使外壳变形,而且从间隙逸出外壳的火焰,应受到足够冷却,不足以点燃壳外的瓦斯和煤尘,即把爆炸限制在壳内。

  ②采用安全火花电路:适用于信号、通讯、测量仪表、遥控的自动控制系统。

  ③采用超前切断电源:有必备可靠出现故障即自行切断电源,使热源不至与瓦斯、煤尘接触,从而达到防爆的目的。

  14.回风巷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15.掘进工作面供电时,所有局部通风机都应装设“三专两闭锁”设施。

  三、电缆使用安全措施

  1.井下电缆必须悬挂,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米,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筒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穿墙敷设必须加装套管。

  2.巷道内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动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的地方。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4.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5.橡套电缆必须使用阻燃电缆,接头进行冷补,必须经过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6.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更多煤矿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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