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乡(镇)安委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2.乡(镇)会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同安全生产例会同步进行。
3.凡一项重大安全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进行会商,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4.会商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
4.1.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
4.2.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
4.3.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或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
4.4.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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