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工作许可人(值班人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3. 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字。
二、要求
1.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人员才可开始工作。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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