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配电工、值班电工。
二、操作内容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 值班(运行)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检修工作票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规定。
4. 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 高压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6.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7.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8.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9. 与用电单位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
10.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
11. 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
12. 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3. 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4.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5. 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6.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17.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8. 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的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9.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 。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20. 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2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2. 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线。
24.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于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25. 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
26. 配电装置无论在运行或备用中,每班均要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前夜班高峰负荷时,应对配电装置进行一次熄灯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天气恶劣时(如:大风、雷雨、浓雾、冰雹、冰冻);新投入运行或修理后投入运行时;满负荷或超负荷时;电压变化在±5%以上时],应进行特殊巡视或增加巡视次数。
27. 新安装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配电装置,在起始72小时内,每班检查两次,无异常情况时,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28. 配电室在异常情况下,要加强监视。在巡视检查配电装置的同时,必须检查各类安全工具,检查防小动物、防水、防火等情况及检查继电保护、信号指示装置的有关情况。
29. 值班电工每班在对运行中的配电装置进行巡视时,还应注意检查:
29.1.瓷瓶及瓷套管有无断裂、有无放电痕迹及异声。
29.2. 母线接触点有无发热和变色,温度不超过70度且无异声和振动。
29.3.隔离开关的刀片是否接触严密,触头有无变色,温度不应超过70度,触头有无火花及放电声。
29.4.油开关油箱内无放电声及杂音,活动铜皮是否断裂,合闸机构指示是否正确,小车插嘴位置是否准确。
29.5.互感器内部有无放电现象及响声,检查指示器有无动作,并将情况记录。
29.6. 电力电缆头各部位有无漏油、破裂,引线绝缘有无破裂,有无过热移动现象。
29.7.电力电容器外壳有无膨胀和漏油,有无响声和火花。检查三相电压、电流和室温情况,电压不超过额定值的1.1倍,室温不应超过40度。
30. 检查时发现的缺陷及有关情况应记入记录薄内,并向主管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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