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保证车辆外出办事的安全,避免发生安全纠纷,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自备车辆和租借车辆(下称车辆)。
三、要求:
1.车辆必须是经县级以上的车辆管理部门的定期检验的合格车辆。
2.车辆必须是经过保险公司的保险,并且要在保险的期限内。
3.车辆外出前,驾驶人员必须要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不允许车辆带病运行,否则,出问题由驾驶人员负责。
4.车辆外出前,使用人员必须办理出车手续,填写《用车审批表》表格,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
5.出车时,驾驶人员要按表格内所批准的人员进行核对,如有不符,驾驶人员严禁出车,否则出问题由驾驶人员负责。
6.在出车途中,驾驶人员要严格的按照批准的路线行走,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变行车路线。
7.出车途中驾驶人员要认真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做到宁可停三分也不能抢一秒。
8.出车途中,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
9.行车途中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均应报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班和部门经理,写出事故经过,做好登记。
10.行车结束后,必须立即回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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