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安监部的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 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安监部。
二、职责
1. 代表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及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2. 负责监督本单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两票三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3. 负责监督涉及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负责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机动车辆的定期试验、报废、补充更新工作。
4. 在生产副总领导下负责本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管理人员定期做好消防培训及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新工作。
5.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6. 协助领导监督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题性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7. 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归口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上报。
8. 经常深入班站、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章。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1. 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和措施,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2. 监督检查本单位和班站书面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 对生产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认真查处、纠正违章,及时更新公司违章曝光栏内容。
4. 审查考核本单位所属班站所的两票合格率。
5. 参加单位月度安全分析例会,对上月安全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提出本月安全重点工作及保证措施。
6. 参加本单位事故障碍分析调查,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7. 准确、及时上报上级要求的各种报表和报告,及时转发上级事故快报、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8. 检查班站所安全活动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参加两次班站安全活动,并至少指定两次班站安全活动内容。
9. 监督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配备、管理、使用情况,安排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工作。
10. 监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管理、使用情况,安排消防器材的统一维修工作。
11.每月对本单位及各班站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在节假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并作详细记录,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12. 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定期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培训和考试。
13. 负责提出各班站(供电所)的安全奖惩意见。
14. 对配电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15. 按照本单位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进度要求,会同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检查意识,每月对班站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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