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三、验收内容及标准
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星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四、设备验收
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环保科员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负责追回。
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监督设备供货行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环保科,由设备环保科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环保科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由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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