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三、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四、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环保科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环保课组织厂内相关人员、公司设备管理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报废。
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五、设备、设施的销帐
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报废申请表》注销。
2.设备科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3.应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场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六、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
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科负责监督检查。
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线管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更多综合安全管理文章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摆渡船夫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