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
2.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爆破的有关安全规定。
3.爆破工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4.严格执行“四人联锁” 爆破制度和集团公司、矿制定的有关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5.按规定领取爆破用具及当班所需雷管、炸药,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坚实的专用非金属容器内,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中途逗留。
6.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班长指定专门人员运送。
7.运送爆破材料人员所乘人车、罐笼等他人不得同时乘坐。
8.检查发爆器和母线,保证完好可靠。。
9.每次装药的药量不能超过600g,只准装1个引药,放置的位置必须距仓壁1m以上,位置选好后,将炮杆固定好,防止炮杆脱落。
10.进入仓内进行扩眼爆破时,严格执行专门爆破安全措施。
11.认真执行“去二回一”制度,按照爆破安全措施规定设好警戒,警戒距离不小于70米,警戒人员必须躲在坚固的掩体后或小房内。
12.对爆破地点附近洒水灭尘。
13.经班长确认警戒无误后,联炮线,退出爆破地点,沿途敷设并检查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14.进入发爆地点,按规定发出三次爆破信号后,进行起爆。
15.摘下母线、扭结成短路,拔下发爆器手把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6.炮烟排除后,检查瓦斯浓度和爆破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17.爆破结束后,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
18.当班装药当班放完,遇特殊情况时,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19.整理好爆破工具、材料,填好消耗单,当班剩余爆破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
20.将发爆器、理研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更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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