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药品的采购
1.危险药品的采购由水质中心根据使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保卫处协同购买。
2.危险药品入库前需由保卫处进行验收。
二、危险药品保管
1.设立危险药品保管专橱,由保卫处和水质中心负责安全保管,建立帐册,并由专人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添置和取用药品要建立登记手续。
2.危险药品应分门别类排放在专橱内,避免混合贮藏,便于查找和取用方便。室内应保持于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应保持在15-20℃。
3.危险药品专橱应加双锁,分别由保卫处和使用部门保管,整理药品和取用药品应双方到场,相互监督。
三、危险药品的使用
1.化验室根据所需药品的名称、数量向保卫处通报。保卫处派专人监督称量,多余药品及时归库保存。
2.领用药品应严格登记手续,保管人员按领用数量销帐。
3.危险药品的废液应按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得引起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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