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产品后处理过程特别是蒸馏过程的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特别是硝基化合物)蒸馏系统的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严格。为此,山东省安监局组织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和有关专家,研究制订了《蒸馏系统安全控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规范、指导全省化工、医药产品蒸馏系统的安全控制设计、改造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工作,提升蒸馏操作系统的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蒸馏过程中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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