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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车床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前
  (1) 检查操纵手柄、开关、旋钮是否在正确的位置,操纵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2) 接通电源,空车低速运转2—3分钟,并观察运转状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停机检查或报告维修人员。
  (3) 检查油标中的液面指示高度是否合适,油路是否畅通,并在规定部位加足润滑油。
  (4) 确认润滑、电气系统及各部位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工作中
  (1) 严禁超性能使用。
  (2) 禁止在机床的导轨表面、油漆表面放置金属物品。
  (3) 严禁在卡盘、顶尖或导轨表面上敲打、校直和修整工件。
  (4) 装夹工件,刀具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在主轴或尾锥孔内安装与锥度不符或锥面有严重伤痕及不清洁的刀具、顶尖等。
  (5) 装卸卡盘或较重工件时,必须选择安全、可靠的吊具和方法,同时要对导轨进行防护。
  (6) 合理选择转速及切削用量,严禁开车时进行变速。
  (7) 操纵反车时应先停车后反向。
  (8) 用顶尖顶持工件时尾座套筒伸出量不得大于套筒直径的2倍。用尾座钻孔时,禁止采用杠杆增加尾座手轮转距的方法进行钻削。
  (9) 使用中心架、跟刀架、靠横板时,必须经常检查其与工件接触面上的润滑和磨损状况。
  (10)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1)机床运行中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三、工作后
  (1) 必须将各操纵手柄、开关、旋钮置于“停机”位置,尾座、溜板箱移至床身右端,切断电源。
  (2)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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