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代表:
1、法人代表是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列入本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4、建立自上而下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层层签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年终要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二、总经理:
1、总经理是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2、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队伍配齐、人员到位,必要的设施设备、工作经费配足。
4、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进出库房等规章制度,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生产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巡查记录制度,重点部位做到每日巡查,认真抓好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遏制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落实、有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6、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安全意识,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率达100%,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7、制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以及被丢、盗、抢等方面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和演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组织施救,保护事故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8、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抓好落实。
三、安全生产科(责任人:科长)
1、在公司法人代表及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监督、检查各科室、坑口、选厂、作业组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2、宣传、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抢险预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保管员、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合理的发放和使用。
5、研究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监督、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隐患。
6、按照各项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事故的汇报,并监督、组织公司内的事故调查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物资并组织演练。
7、负责公司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检验、更换的日常管理工作。
8、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违章违纪行为的人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四、选厂(责任人:厂长)
1、在组织管理选厂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对选厂职工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经常检查选厂内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和使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科室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选厂安全员工作。
4、开展本选厂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改善劳动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设备、环境的安全生产水平,改善生产工艺,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的劳动安全生产条件。
6、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置的安全生产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器具、装置保持正常完好使用、保存。
7、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及文件要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定期组织接触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8、不断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
9、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科的管理并接受其监督、指导。
10、依据有关标准及程序的要求,及时向法人代表、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科报告本选厂有关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五、仓库保管员:
1、仓库管理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严格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手续,规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数据,做到账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3、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4、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管理制度。
5、逐日巡视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科汇报。
六、使用单位(责任人:操作员)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2、按照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严禁挪作他用或转让、转借他人。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4、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如发生被丢、盗、抢等方面安全事故,要及时地如实向公司报告,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纠和巡查登记制度,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6、做到文明生产,保持岗位及环境整洁;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7、积极参加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各种安全活动,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会使用火灾报警电话和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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