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要求
对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规,树立遵章守纪、自觉反对“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的好风气。
(2)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3) 编制和督促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科学技术和安全装备,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矿山的抗灾能力。
(4) 制定防尘措施,定期对井下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对接尘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做好职工的健康管理工作。
(5) 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特殊工种要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6) 定期组织全矿安全生产检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 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或签定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矿山安全生产的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以及实现目标、规划的措施和检查办法。
(8) 对本矿山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要求做到“三不放过”。
(9) 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和档案资料。
(10)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安全机构或配备相适应的专职安全人员,以保证矿山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基本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主要包括: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国家要求矿山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编制的过程中逐步解决一些重大的安全问题。
(3) 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这是实现矿山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通常采取三级安全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教育以及各级管理干部、专职安全员的教育和培训等方式。
(4) 安全检查制度。矿山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依靠群众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目的在于发动群众揭露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 职工伤亡事政管理制度。这是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对本矿山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登记、报告、统计、调查分析和处理的一项制度。
此外,矿山还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爆破器材管理制度、瓦斯检测制度、机电设备管理和检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交接班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以及安全奖罚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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