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范围
石油库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应贯彻“全过程”监督,即应对建设项目形成生产能力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因此,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的范围是: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
(二)监督原则
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应针对建设项目中构成不安全隐患及对人、物、环境的危害等诸因素,按各种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工艺流程、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实施监察及监督。
安全监督工作除了应严格执行有关的法规、法令及标准外,还应从安全系统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及可靠性、现代安全管理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及综合评价,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可靠。
(三)建设项目的监督程序
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审核及批准阶段,应考虑安全措施及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2.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应有安全技术措施方面的论证内容,并将安全方面所需设施及措施的投资,纳入项目投资控制数内。应请计经委、城建委、消防、环保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负责对设计任务书中的与安全设施与措施有关的论证内容进行审查。
3.设计委托及签约
设计委托书的编制和设计合同的签约,应保证批准后的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安全要求得到实施。
4.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应由设计单位同时编写有关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部门规定的设计说明。在初步设计审核时,应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关于安全、卫生、消防及环保等内容的有关图纸、资料及文件,连同编写的设计说明,报送计经委、城建委、消防、环保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各级监察监督机构的审查。
5.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交底及施工设计代表现场工作,应不断完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在设计时,应认真研究及考虑各级安全卫生监察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并在设计中加以贯彻和实施。初步设计中涉及安全方面要求的设计方案经审查批准后,在设计时如有设计变更,要及时征得各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同意。
6.施工阶段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以检查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设施施工时有否按施工设计要求进行;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办理必需的手续,如外地施工企业必须要到当地城建部门注册,取得临时施工许可证;又如根据动火级别要办理好相应等级的临时用火证、用电许可证等。
7.验收阶段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向有关部门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完成验收资料和竣工图纸,组织设计、施工、生产等有关单位,并邀请地方安全、劳动、质监、消防、环保及建设银行等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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