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宣传安全升到的法律、法规和其中机械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特种设备施用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安全使用和运行的管理制度,且保证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三、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对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各机械制动器、控制器、各机构限位器和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上报起重机械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发生。
六、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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