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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安全管理方案预防事故发生

近年来,全国和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事故呈现多发态势,几起大的生产、设备事故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在给员工和家属造成身心痛苦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如何设法扭转这样的被动局面,是我们安全管理服务企业的重要责任,现就此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安全是一门综合性科学,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近几年,我国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达10余万人,经济损失占GDP得2%左右,损失巨大,令人痛心。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才能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海顿安全安全管理方案是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及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作为基本风险管理对象,提出消除违章行为的控制措施,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安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事故构成三要素:

  1、物质条件(危险)——不安全状态

  2、激发条件(人干错事)——不安全行为

  3、造成后果

  事故的原因

  a.不安全行为(人的因素,包括违章、失误和无知)

  b.不安全状态(机械设备、环境因素)

  因此消除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是预防事故的主要技术措施。

  法国电力公司1990年提供的安全分析研究报告指出: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的概率为70%~80%。国际劳工局编写的《事故预防》一书指出:“无论采取何种事故分类形式,都发现最常见的事故原因不在于最危险的机器或最危险的物质,而是发生在十分普通的行动中。”由此可见,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不安全行为。

  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解决方案:一、消除违章。二、改变安全方面的无知状态。三、消除不安全状态。

  前两个是针对不安全行为的,后一个是针对不安全状态的。

  一、消除违章

  尽管有各种安全制度,有严厉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但违章现象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无非是违章者存在着以下心理:

  (一)违章的心理分析

  心理一:侥幸心理

  美国保险公司专家W·H海因里希曾对不安全行为、轻伤、重伤死亡的比例关系作过调查统计,统计结果为:不安全行为、轻伤、重伤死亡=300:29:1。——换句话说,就是平均每330次不安全行为中有29次受轻伤,一次重伤或死亡。而这330次不安全行为,又是以千万次隐患为基础的。

  有些人在几次违章没有发生事故之后,便以为其违章行为永远不会出事故。把几次没有出事故的偶然性和长期违章迟早要出事故的必然性混淆了。他们总认为安全规章制度是一种不必要的谨小慎微,总认为违章也不一定出事故。这就是侥幸心理。

  有些人在这种侥幸心理的支配下,经常违章,直至发生事故。例如2001年8月发生在燕山石化公司聚丙烯事业部的一起违章进设备作业导致氮气窒息的事故(作业人员探入厂口罐中作业,罐内氮气阀门未关严),在事故调查时,车间的员工讲我们一年要这么干上百次,从来没有办过进设备作业票,没有采取过什么措施也从来没有出过什么事故,应该没什么问题,可没想到这次就……——这是一起典型的习惯性违章事故。原因就是违章者心存侥幸。

  又如:2003年5月26日发生在东方化工厂的一起爆炸事故:2003年5月26日东方化工厂销售部运输分部为防止聚丙烯酸甲酯的火车人孔盖和物料在运输中被盗,决定将装甲酯的6个空罐车的人孔盖轴销焊死。施工前办理了二级火票,由本单位的安全员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对该罐人孔周围环境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是Oppm,电焊作业进行到第5个罐时,罐内突然发生爆鸣,冲击波将人孔盖板顶起正击中焊工头部左侧,同时将厂房顶冲开一个洞,该焊工被紧急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分析:检测人员怀有侥幸心理,外边没事,里边问题也应该不大。 ——典型的侥幸心理

  还有一种人自以为技术好,有经验,违章习以为常,满不在乎。虽然预见到违章可能发生危险,但是轻信可以避免。甚至冒险蛮干。例如,高处作业,明知有危险,就是不系安全带。

  心理二:省能心理

  人们嫌麻烦,图省事,总想以较少的能量取得最好的效果。这种心理对技术革新一类的工作有积极的意义。但在安全操作上,忽视科学规律,无视规章制度,一味地追求省事却常常引起不良后果。许多因违章造成的事故,都是在嫌麻烦、图方便、省力气、少出汗、走捷径的省能心理状态下发生的。

  省能心理加侥幸心理,是违章事故的主要原因。

  心理三:过分相信直接经验

  经验有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自己从实践中直接获得的知识,间接经验是在学习中获得的知识。一个人的时间范围很小,不可能事事都能依靠直接经验取得知识,重要的是学习。有些人过分相信直接经验,意识不到自己的经验有时是片面的,因而成为违章的原因。

  心理四:从众心理

  这是一种适应群体生活的心理反应,不和大家一致就感到有心理压力。例如在检修现场应该戴好安全帽,但是如果多数人不戴安全帽,少数戴安全帽的人可能受到奚落或嘲笑。这种从众心理像传染病一样威胁安全生产。

  相反的,在一个安全秩序好的单位,从众心理也可以起到巩固安全秩序的作用。为避免精神上的孤立,避免奚落和嘲笑,大家都遵章守纪。因此,环境、卫生、纪律好的单位,一般都违章少、事故少。作为班长,应当想办法使自己的班组形成良好的遵章守纪的氛围。——首先自己做好,其次要敢于管理要有一张婆婆嘴!

  心理五:逆反心理

  在领导与工人关系紧张时,往往产生逆反心理。“你让我这么做,我偏要那样做!”有逆反心理的人,往往气大于理,以致违章造成事故。在某些条件下,有些人在好奇心、好胜心、求知欲的情况下产生反常心理。例如危险场所挂着 “危险!禁止入内”的牌子,有的人却偏要进去看一看,摸一模。从而造成事故。

  心理六:为赶任务、抢时间违章蛮干。

  任务越急,时间越紧,越容易出差错,越要注意安全。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相反,常常出现为赶任务而省略安全措施,为赶时间免去必要的安全检查,为人手紧而撤掉监护人员,以致因多人违章而造成重大事故。这是常说的遵守安全制度 “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是一个极为突出的问题。有人讲,“全按照规章制度办,这活没法干!”

  以上几种违章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缺乏安全知识。

  (二)反违章的措施

  针对上述心理,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加强遵纪守法、遵章守纪教育,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要使员工都认识到:规章制度是多少次事故教训换来的。制度的制约之处,必有危险存在,绝不可心存侥幸!更不可以血的代价换取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正如企业一次安全演讲比赛时一名选手所说:“规章制度血写成,不可用血来验证。”如果为了自己省点力,省点事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那就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对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对自己和他人的家庭不负责任。违章造成重大事故,也是违法犯罪,也要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34~139条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务明确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员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受法律保护的,违章就是违法,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国家法律越来越健全,从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又执行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要对员工进行教育,启发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员工在技术上必须做到 “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在安全知识上要熟悉本岗位危险源、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和一般预防抢救的方法,并能熟练地使用安全用具,掌握安全须知;对于安全规程、操作法,不仅要知道是怎样规定的,而且应该知道为什么这样规定。

  3、经常进行事故案例的教育。例如,只讲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是危险的,不一定能引起员工的重视,但如果讲了几起因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导致伤亡的事故之后,有人会失声说道:“唉哟,还是小心点吧!”因此,要经常组织学习事故案例。人的反复性较强,时间稍长还会忘记历史教训。因此事故案例教育应坚持不懈。

  二、改变安全方面的无知状态

  国际劳工局编写的《事故预防》中说过:“预防工业事故的早期努力,主要集中在机械防护和安全装置上。但不久就认识到,单靠机械防护装置是不够的,而且对消除事故的根本原因起的作用极小。逐步地人们认识到,事故预防中人的因素和安全教育(知识)的必要性。”

  在安全领域里,流传着一个木桶原理,说木桶的正常使用,不决定于长木板、坚固木板,如果有一块木板有洞,就存不住水,有一块木板短,就盛不满水。必须全部木板都完好无损,木桶才能使用。一个木桶只有十几块板,而一个企业却有上百、上千、上万人。有一人一处出了毛病,就影响一个企业的安全。由此可见,员工的安全知识在预防事故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必须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员工要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安全知识的主要来源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行业的事故案例汇编、生产实践经验(包括老员工的经验)、安全操作规程等。

  一般的,事故案例是血的教训,可以从案例中知道哪些部位在什么情况下容易发生事故,以及事故原因、预防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操作规程是多年来血的教训和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工人必须遵守的准则。一般比较重视。

  对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能认真贯彻的较少。而这些技术标准却是安全知识的重要来源。如高处作业用安全带。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69-85)及《〈安全带〉、〈安全检验方法〉修订说明》对安全带的使用规定有“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使用缓冲器”等8条规定。员工只有掌握了这些使用规定才能有效地避免高处作业时伤害事故的发生。再如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对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检查、维修,都做了具体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安全知识的宝库。

  三、消除不安全状态

  国际劳工局编写的《事故预防》一书指出:“仅仅因为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几乎没有。事故通常是一组事件造成的,这些事件之一可能是不安全行为,但是不安全条件也可能存在。”

  我们要在消除不安全行为的同时,消除不安全状态——查隐患,找问题。例:

  “一个员工沿着一个缺一梯凳的梯子下来时,失足坠落”这一事故的调查结果如下:

  ⑴车间里有一个缺一梯凳的梯子;

  ⑵一名员工用此梯子干活;

  ⑶工作完成后他没有记住梯子缺一梯凳而掉下来。

  这三个因素中的每一个因素都可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条件。但是只有三个因素都存在时,事故才可能发生。如果能排除任何一个因素,事故都不能发生。当确定哪一因素应该是事故原因时,重要的是选定实际上能防止事故发生的因素。这是事故预防中取得实际效果的最佳途径。若考虑第三个因素“员工没有充分注意”,那就太难了,要求员工始终考虑工作,不允许有片刻分散注意力是不可能的。因此,这个因素不应当作为事故主要原因。第二个因素 “使用坏梯子”,可以通过建立制度 “禁止使用坏梯子”来处理。然而,这种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不完全有效。因为禁止员工去拿顺手就能拿到的梯子,而要花费一定时间找到好梯子,是不一定能办到的。剩下第一个因素,“车间里存在坏梯子”。如果有关部门下达 “随时维修每一个坏梯子”的命令,并使这一命令得到执行,就容易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应该把这一因素认定为事故的基本原因。

  再如,“某电厂一员工在清扫预试现场失足掉入电缆沟事故”。调查结果如下:⑴现场有一个打开盖板,但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的电缆沟;⑵该员工背对此电缆沟观察预试工作;⑶该员工在向后移动时不小心掉入电缆沟。一味强调员工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是不合理的,如果现场将安全措施做好,消除现场的不安全状态,这起事故就可以避免了。因此,此事故的基本原因应当是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通常设备、设施的缺陷,即隐患,总是事故的基本原因。因此,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状态,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检查表制度就是消除不安全状态的一种好方法。

  安全检查表实质上就是可能出现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的事故隐患清单,用以调动员工的自我保护积极性,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并利用隐患追踪卡督促整改,从而达到杜绝事故的目的。通常安全检查表是基于国家法规、标准、行业标准、本厂的规定以及兄弟单位事故教训和本班组的安全实践编制的。以“防护栏杆安全检查表”为例:

  防护栏杆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是否有缺陷处理措施

  1栏杆根部有严重缺陷吗?

  2栏杆有开焊、缺档的地方吗?

  3扶手、横杆、立柱有严重缺损吗7

  4端部无立柱的栏杆和建筑物连接得牢固吗?

  5吊装、检修用的活动栏杆不牢因吗?恢复后有缺陷吗?

  如果存在上表中所列的问题就有潜在危险,就有可能发生事故,就应该及时整改。但表中所列的5个问题,即使不存在,也不能说明栏杆时处于最佳状态,不需要改进了。因为国家标准《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提出了更完善的要求。因此,还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制定若干条 “栏杆安全技术标准”。如,“栏杆高度宜为1050mm。”等等。“栏杆安全技术标准”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对不符合标准的可以等大修或改造时进行改进。

  通过海顿安全解决方案,将这些措施应用到生产实际工作中,对预防事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事故多发的今天只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如何将事故杜绝在萌芽状态才是当前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

  安全培训部:刘伟

  参考文献:

  《事故预测预防》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作者:于殿宝

  出版日期:2007年5月

  《工程施工事故分析与预防》 出版社:中国石化出版社 作者:刘建雄

  出版日期: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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