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矿每旬7号作为安全活动日,总结一周来安全生产状况及下周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求及注意事项。听取广大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新建议和要求,严格安全活动的考勤工作凡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必须根据制度进行处理。同时学习安全规程,贯彻上级有关工作指令和规定。
2、对现场查出的问题收集情况,研究制订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3、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指定专人负责、按措施并分轻重缓急限期进行整改,对隐患威胁大的地点,必须现场立即停止作业,制定措施,及时组织人员材料,进行处理,并指定专人值班。
4、凡矿井发生事故及重大隐患必须由安全矿长组织进行事故分析(重大事故由上级组织进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5、对发生重大事故现场立即根据《灾害预防与处理应急预案》的程序分析事故类型进行营救,由井下上报地面值班室,由值班矿长及时上级至镇安监站同时立即上报县煤管局并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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