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艺简述
ABS树脂是丁二烯、苯乙烯、丙烯腈的三元共聚物。工艺由生产聚丁二烯胶乳、ABS粉料、SAN珠料和掺混挤压等四个工序组成。
聚丁二烯胶乳的生产,是用丁二烯与助剂在聚合釜中进行乳液聚合,转化率约为95%的胶乳,经脱单体、干物质和PH值调整,即为生产ABS树脂用的聚丁二烯乳胶。
ABS粉料的生产,是将聚丁二烯胶乳、苯乙烯、丙烯腈、助剂(含工艺水)等,在聚合釜中进行接技反应,生成ABS胶乳。然后在凝聚槽加入凝聚剂,使胶乳凝析,由淤浆泵送至离心脱水机脱水、洗涤。最后经气流沸腾干燥,送至料仓即为ABS粉料。
SAN珠料生产是将丙烯腈、苯乙烯、助剂(含工艺水)等加入聚合釜,悬浮聚合生成SAN淤浆,经脱单体的淤浆由泵送至沉降离心脱水机脱水,然后在螺旋干燥器加热干燥,再经振动筛送入SAN珠料仓。
掺混挤压是将SAN珠料和ABS粉料按产品配方在掺混器中混合,同时加入稳定剂进挤压机熔融混炼挤压出条状树脂,经冷却固化切粒包装即为ABS树脂产品。
本装置生产过程的主要原料丁二烯、苯乙烯、丙烯腈等,均为易燃液体或液化石油气,其闪点低,爆炸下限也低,同时具有较大的毒性。
2重点部位
2.1丁二烯贮罐区该罐区是本装置的中间原料罐区。贮罐的储存压力在0.3-0.5MPa之间。冬季易冻坏设备、阀门、管道而跑料;夏季易受高温气候影响而超压;贮罐及管件内易生成爆炸性危险物质—丁二烯过氧化物;接送物料中易产生静电。特别是超装满罐或物料泄漏所出现的危险更为严重。
2.2聚丁二烯胶乳聚合釜该釜是丁二烯与助剂在0.5~0.6MPa和温度约70℃条件下进行聚合反应的压力容器。正常生产是在严格的原料与助剂配比和温度调节下进行的。操作控制的失误、设备或自动控制仪器的故障,均有造成反应紊乱甚至超温、超压等危险。如丁二烯加料过量或丁二烯中轻组分过高(原料质量问题)以及冷却水过少,会造成聚合釜超压,轻者爆破板爆破或安全阀起跳,重者聚合釜憋压、漏料甚至爆炸。
2.3SAN聚合釜该釜除了具有聚丁二烯聚合釜相同的危险因素外,其操作条件更苛刻。若加料比例失调,丙烯腈过量,反应温度控制不当造成高温,在釜内将可能出现爆聚现象。少量的爆聚可及时加入终止剂排入事故槽处理,造成物料的浪费。发现较迟或处理不当而形成的严重爆聚,会造成聚合釜无法清理而报废。
2.4ABS树脂粉料干燥系统 该系统是除掉树脂中水分的连续作业系统。由于树脂粉尘属于爆炸性粉尘且在流动中易产生静电,因此,该系统设备内存在发生树脂粉尘爆炸的条件。系统采用了防爆抑制装置。
3安全要点
3.1丁二烯贮罐区
3.1.1贮罐压力不超过0.5MPa,贮罐液位不能超过80%。检查中发现异常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1.2贮罐区内不准排放物料,严禁生产中任意就地排水、排液和排放分析采样。
3.1.3贮罐区的氧含量最高不能超过2%,否则应立即排放至火炬置换,以减少丁二烯端基聚合物和过氧化物的生成条件。
3.1.4贮罐及其连接管道上的静电接地设施、防冻保温设施、防爆照明和消防灭火设施等必须保持完好,检查中发现缺陷或损坏要督促尽快修整,严禁在罐区内任意动用火种、敲打铁器。
3.2聚合系统
3.2.1聚合釜投料应按程序进行。反应温度和操作压力应在规定范围内。
3.2.2注意检查聚合釜的搅拌装置电动机及其传动机构有无异声发热轴封有无泄漏。
3.2.3回收丁二烯系统氧含量自动分析及自动充氮装置应工作正常,当发现氧含量超标时,能自动充氮。
3.3ABS树脂干燥系统
3.3.1设备及输送管道的静电接地设施应完整可靠。
3.3.2干燥器等设备的密封应可靠,无漏风和漏料现象。
3.3.3排空管道内应无粉尘积累,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防止粉尘着火或爆炸。
3.4其它部位
3.4.1应对下列安全防护系统定期检验、维护和保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温敏、烟敏)、手动火灾报警系统、可燃及有毒气体自动监测系统、自动泡沫灭系统,水喷雾遥控隔离灭火控制系统、ABS树脂粉尘防爆灭火控制系统、防爆通讯系统、事故柜及其抢救急救器材。
3.4.2聚合及凝聚工序所使用的引发剂、络合剂、抗氧剂、防老剂、凝聚剂等助剂达40余种,其中过氧化氢异丙苯、偶氮二异丁腈、叔十二碳硫醇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应特别加以重视。偶氮二异丁腈在高温下或与氧化剂接触极易分解放出有机氰化物,因此要求偶氮二异丁腈的冷库温度不超过10℃,保存期也不要超过3个月,不容许与本装置所使用的其它助剂,过氧化氢异丙苯、过硫酸钾、亚硝酸钠等混储。过氧化氢异丙苯在80℃时就可分解,达135℃时激烈分解形成爆炸,也不能与叔十二碳硫醇混藏混放。定期对助剂的安全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是重要的预防措施。
3.4.3ABS树脂挤压机的工频加热器是较大功率的电加热装置,要经常对其负荷、绝缘、线圈温度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停车,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处理,以防触电或烧毁设备。
3.4.4检查各岗位正确使用通、排风和空调设备。维持控制空、化验室、挤压机厂房的微正压状态。防止生产系统可燃气体泄漏扩散进入上述区域形成空间爆炸危险。
3.4.5按丁二烯系统过氧化物定期清理的规定,对精丁二烯和回收丁二烯贮罐的按时清理进行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清理的情况时,应指令其停车清理。清理过程中注意记录丁二烯过氧化物积累情况,若发现生成量过多时,要提出缩短下一周期清理间隔的意见,同时要查找生成量过多的原因,以采取改善措施。
3.4.6聚合生产系统中的设备管道中常有聚合物附着器壁,可燃、有毒物料溶解分散在这些聚合物中,检修中会出现已置换合格的设备重新发生可燃物和有毒物超标现象。因此,对此类系统检修前的化学蒸煮与清洗要严格检查,检修过程中还应多次进行化验、分析、复查。
3.4.7清理容器内的丁二烯过氧化物须以化学药物破坏法进行,只有经过化学处理后仅有少量残渣时,方可允许在特殊安全措施落实后,进行人工清理。不可用铁器在容器内铲除丁二烯过氧化物残渣,防止爆炸着火。凡可拆卸的管道、部件均应运出生产装置处理,不能在装置中进行焚烧。此项危险作业要有严格的检查、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