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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体罐车装卸软管的安全隐患

  •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5日
  • 作者:李慎彦 周高峰
  •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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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能要求

液化气体充装场(站)罐车装卸软管应保证与介质接触部分可以承受相应工作介质的腐蚀,软管与两端接头的连接应牢固,软管耐压强度不得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软管应具有良好的耐压、耐油和不渗漏性能,不得有变形、老化及堵塞等问题。
产品出厂前,制造单位应进行软管及组合件的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低温弯曲性能、拉断永久变形、老化系数、层间粘附强度、耐油性能、耐介质后重量变化率、液压性能、泄漏性能等试验。
软管不得有气泡、裂口、海绵、脱层、裸露钢丝等异常现象。如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买方和制造厂协商确定。
所有装卸软管均应由耐相应液化气体介质的合成橡胶内胶层、两层以上(含两层)钢丝增强层、耐天候性能优良的合成橡胶外胶层组成。外胶层也可增添织物辅助层加固(例如:1层高强度的尼龙线加强再加上外保护层,此外还可以加1层不锈钢丝保护层)。

检验及使用要求

每年至少要对装卸软管按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进行液压试验1次,保压时间应不少于5min,合格以后再以罐体设计压力对装卸软管进行气密性实验。
一般充装场(站)罐车装卸软管每2年应更新1次;充装频繁的场(站)罐车装卸软管最好每年更新1次。使用单位在购买新装卸软管时,要选择质监部门颁发制造许可证的企业,要查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等。购买之后要先到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如果采用汽车罐车随车携带的装卸软管进行卸液操作,则充装场(站)技术负责人或业主必须首先查看对方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充装记录、罐车年度定期检验报告以及装卸软管检验证明,确认罐车、人员及软管资格均要在有效期内才可以准许对方卸液。其次,要检查罐车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装卸软管及两端连接接头外观质量、密封性和牢固性等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注意的是,卸液现场罐车周围不得少于2人,紧急切断控制点及罐区主控阀门等处也都要有专人待命坚守,准备好救援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具,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把液化气体充装场(站)罐车装卸软管安全管理当成一件重要工作来抓,作为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源之一对待,责任到人,全面覆盖,使辖区内所有液化气体充装场(站)的罐车装卸软管得到监管。各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对工作辖区内的装卸软管进行检验检测。各充装场站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装卸软管先检查、连接,再充装,操作人员和抢险设备时刻处于“在线”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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