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焊焊接作业安全的基本原则,适用于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609.1—1994 焊接眼面防护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焊接
通过加热或加压,或两者并用,并且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工件达到原子结合的一种加工方法。
3.2 焊接操作
按照给定的焊接工艺完成焊接过程的各种动作的统称。
3.3 引孤
弧焊时,引燃焊接电弧的过程。
3.4 手工焊
手持焊炬、焊枪或焊钳进行操作的焊接方法。
3.5 自动焊
用自动焊接装置完成全部焊接操作的焊接方法。
3.6 埋弧焊
电弧在焊剂层下燃烧进行焊接的方法。
3.7 气体保护电弧焊
用外加气体作为电弧介质并保护电弧和焊接区的电弧焊,简称气体保护焊。
3.8 等离子弧焊
借助水冷喷嘴对电弧的拘束作用,获得较高能量密度的等离子弧进行焊接的方法。
3.9 电渣焊
利用电流通过液体溶渣所产生的电阻热进行焊接的方法。根据使用的电极形状,可分为丝极电渣焊、板极电渣焊、熔嘴电渣焊等。
3.10 水下焊
在水中进行的焊接方法。按排水方式可分为干式、湿式和局部干式三种。
3.11 电阻焊
工件组合后通过电极施加压力,利用电流通过接头的接触面及邻近区域产生的电阻热进行焊接的方法。
3.12 焊钳
用以夹持焊条(或碳棒)并传导电流以进行焊接的工具。
3.13 焊枪
具有导送焊丝、馈送电流、给送保护气体或贮送焊剂等功能的装置(器具)。
3.14 焊接机头
焊接机器中包含有焊枪或焊炬的部件,一般带有焊丝校直机构,有时也可有摆动机构。
3.15 喷嘴
焊炬或焊枪的嘴头部分,保护气体或可燃气体由此喷出。
3.16 焊接烟尘
焊接时由焊接材料和母材蒸发、氧化产生的烟雾状微粒。
3.17 焊接有害气体
焊接时由焊接材料、母材及其冶金反应产生的有害气体,如CO、NO,HF和O3等。
3.18 焊接发尘量
焊接时,单位质量的焊接材料(如焊条、焊丝等)所产生的烟尘量,单位为mg/g 或g/kg。
3.19 低尘低毒焊条
焊接发尘量低,对人体有害的可溶性氟化物及锰的化合物含量少的一种焊条。
3.20 保护气体
焊接过程中用于保护金属熔滴、熔池及焊缝区的气体,它使高温金属免受外界气体的侵害。
3.21 等离子弧切割
利用等离子弧的热能实现切割的方法。
3.22 碳弧气刨
使用石墨棒或碳棒与工件间产生的电弧将金属熔化,并用压缩空气将其吹掉,实现在金属表面上加工沟槽的方法。
3.23 面罩
为防止焊接时的飞溅,弧光及其他辐射对焊工面部及颈部伤害的一种遮盖工具,有手持式和头盔式两种。
3.24 滤光玻璃
用以遮蔽焊接有害光线的黑色玻璃,可用于焊接或切割防护。
3.25 防护玻璃
为保护滤光玻璃不受飞溅损坏而罩在其外的一种无色透明玻璃。
3.26 焊工手套
保护焊工手部不受损伤和防止触电而使用的专用手套。
3.27 护脚
保护焊工脚部不受损伤而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4 电焊安全技术
4.1 焊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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