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特聘安全群监员在制止违章、查找隐患、带领矿工撤离危险现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广大农民工筑起“安全网”
本报讯(记者王娇萍)说起当初的情景,西山煤电集团白家庄矿业公司掘进一队的队员们还心有余悸:7名队员正专心致志地在704工作面拉大铁锹攉煤,隐隐约约听到淋头水逐渐增大,特聘安全群监员樊海庭凭经验作出判断,要求大家“快走,有透水发生”。迅速撤出现场后,队员们才发现险情的确存在。“多亏了安全群监员,否则真不知道后果会啥样。”
随着特聘安全群众监督员工作在全国煤矿普遍推开,类似上述这样的场景时有发生。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已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近7万人,这些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安全群监员,在制止违章、查找隐患、报告险情、紧急情况下带领矿工撤离危险现场等方面发挥着无可代替的“安全哨兵”作用。
近年来,农民工已成为煤矿职工队伍的主体。有关统计显示,农民工占采掘业从业人员的近80%,同时农民工又是伤亡事故的主要受害者,2005年全国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5218起,死亡8280人,农民工占死亡人数75%以上。这其中固然有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监管不到位、农民工自身安全素质不高等因素,但忽视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群众性监督作用也是重要原因。
正基于此,全总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自去年6月起在煤矿企业一线矿工中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截至目前,北京、河北、山西等24个有煤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完成了原国有重点煤矿及部分地方和乡镇煤矿特聘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聘任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受聘的煤矿群众安全监督员拥有发现隐患、报告险情、制止违章的权力,特别是当有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组织矿工撤离危险现场。
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发挥工会“群众监督参与”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及一线矿工熟悉井下安全状况的优势,能够有效构筑煤矿矿工生命的“安全网”。据了解,凡是特聘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煤矿,没有发生一起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以西山焦煤集团的统计为例,2005年8月至10月,该集团100名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就共制止“三违”448次、汇报排查事故隐患1852次、提安全合理化建议158条、避免重大事故21次。
全总劳动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在煤矿特聘安全群众监督员,既是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的有力举措,也是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生命健康权益的必然之举。全总和国家煤矿监察局将进一步扩大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成果,在诸如建筑等其他行业加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