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举措,北京市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行政审批,稳步推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
一、 摸清底数,分类指导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北京市安监局组织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详细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并根据动态变化,随时掌握增减变化情况,市和各区县多次组织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动员大会,并深入企业,宣讲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的必要性、重要性,讲解审批程序,协助企业做好各种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制定明确的审批办法、程序,方便企业申请办理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先后发布的实施办法、评价导则、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参考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北京市分别组织制定了审批办法、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编制纲要,即:《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程序》《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纲要》《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程序》《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指导纲要》《北京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北京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暂行办法》。
以上文件都在网上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都设立了受理大厅,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成小册子,在受理大厅中散发。
三、认真组织,严格审批
为及时、准确、严格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加强工作的进度,保证工作质量,北京市聘请了21名化工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及现场审查工作。这21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8人,中级职称的3人。所具专业特长分别是石油化工3人、工业气体4人、无机化学2人、化学试剂2人、化工涂料 3人、化学助剂2人、化工综合管理5人。 为保证准确掌握审核审查标准,北京市安监局分别组织各区县安监局、评价机构和聘请的化工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发放许可证的办法,申请材料的审核,现场审查的标准,审查书的填写,并对评价导则进行了宣贯同时请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领导做了专题讲座。在审查过程中,市安监局还多次召开各区县会议和评价机构会议,通报情况,提出问题。
按照审批程序,北京市明确了受理和现场审查人员。现场审查必须有2名行政审批部门的同志参加,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参加。
严格现场审查,根据安全评价内容和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必须整改完毕,并经评价机构认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除坚决不予通过,还要依法处理。因此,各申请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都非常重视, 积极整改。据不完全统计,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全市共有1 000多家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共治理各类隐患2 000多处,共投入整改资金约1.5亿元。
四、突出“四个结合”,使行政许可工作不流于形式
在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中,北京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严格许可程序和审查条件,并在实际工作中突出“四个结合”。
行政许可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必须整改,整改后再发放许可证,对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一律不予颁发许可证。
现场审查与安全监管相结合。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对所有申请单位都必须进行现场审查,对现场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立即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或《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安全评价和行政许可的职权与责任相结合。在许可工作中,不断加强对评价机构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职权,强化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依法行政、依法评价的质量标准。
督促与指导服务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事项的申报,另一方面积极加大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热情为企业服务,方便企业申报,确保了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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