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现修订安全生产的资金提取与使用规定如下:
1、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与使用规范:
1.1、安全生产资金每月由财务处按月销售收入额的0.5%提取入安全生产资金专帐。
1.2、安全生产资金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使用,不准挪作它用。
1.3、涉及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安环处审核后经公司安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取使用。
1.4、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每年底由财务处、安环处向公司安委会汇报,以便制定下年的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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