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遵守钳工安全技术操作《通则》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2 工作前
2.1 操作者必须熟悉工作性质,工作程序和该项任务中的安全技术知识。
2.2 操作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清理工作场地,保持道路畅通。
2.3 所用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4 对所修理装配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和风、汽、油、水等动力开关,并挂上安全警告标志牌。
3 工作中
3.1 装拆机械设备时,手脚不得放在或蹬在机床转动的部位。
3.2 多人装配和拆卸零部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行动一致,密切配合。
3.3 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围巾,不准手握棉纱。工件要装卡牢固,不得用手扶,钻下的和钻头上的铁屑不得用手拿或用嘴吹。
3.4 刮剔、錾锉工件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铁屑、刀刃伤人。
3.5 拆卸有弹性的零件,要防止突然弹出伤人。拆卸冲压床首先应放下锤头。
3.6 在垂直导轨上拆装走刀箱、主轴箱等部分或在其下工作时,必须将垂直导轨上的部件用起重设备捆牢吊起,并用木块垫实,防止落下伤人。
3.7 递接材料、零部件时,禁止投掷。
3.8 使用千斤顶,不准倾斜,底部垫平垫牢,工作时随气随垫或随落随抽垫木。
3.9 当轴类零件插入机床组合时,禁止用手指引导或用手插入孔内探测。
3.10 拆卸笨重机体须用起重设备,不得以人力强行搬动。
3.11 使用起重设备吊运零部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并由专人指挥,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2 使用三角架时,三根杆距离要相等,角度要适宜,杆根要垫牢,拉绳时,必须固定可靠。不准斜吊。
3.13 研磨机体磨面时,如研磨面上有沟槽或间隙,必须加以遮盖,以免手指插入,造成伤害。
3.14 研磨床面和机件时,如两端有物妨碍研磨,必须加垫隔离,以免手指插入,造成伤害。
3.15 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随带的工具要放稳,工作地区用绳索闱起隔开,并设警告标志牌,以免他人进入工作地区发生危险。
3.16 在梯子上工作时,必须专人扶梯或使用安全防滑梯子。
3.17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装置,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3.18 采用加热炉加热器或其他电加热炉加热工件时,必须遵守该项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台板上不得有油污,工作场地10m以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加热后的工件要妥善放置。
3.19 实行冷装时,对盛装制冷剂的气瓶,要按规定正确使用,取放工件必须使用专用夹具带隔热手套,人体不得接触冷却剂和冷却了的工件。
3.20 试车用电必须请电工将线路接好,不准私自接线。
3.21 机械设备装配完毕试车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装好安全装置后,方可试车。
3.22 修理受压设备时,应按照受压容器有关规定进行。
3.23 工作结束后,对修理装配未完的机械设备,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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