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测风员操作规程
1、入井前应对所使用的仪表进行检查,必须根据任务带好所使用的风表、秒表、瓦斯鉴定器及皮尺、记录本等有关仪器。
2、按照有关规定,正确选择测风地点,根据风速大小,选择合适的风表。
3、测风前,应将风表及秒表指针回零,采用正确的测风方法,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后,再同时启动风表和秒表进行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风表与秒表开、停一致。
4、每个测风地点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并及时记录有关数据。
5、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在局部通风机前10m、后5m测定风量,计算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在距迎头10-20m或风筒末端测定工作面风量;在距回风口10-15m测定回风风量。
6、测风时注意事项:
① 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太近,一般应保持200mm以上的距离。
② 在倾斜巷道测风时,要注意叶轮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
③ 在遇到列车或人员通过时,必须等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定。
④ 在有架线的巷道内测风时,风表与架线要保持100mm以上的距离,以防触电。
⑤ 测风时要同时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有关参数,所测结果要及时填写在记录手册和测风牌板上。
⑥ 风表叶片不得与其它物体接触、倒转或用嘴吹,风表用后应及时放入盒内。
7、每次上井后,及时整理数据后填写记录、台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详细内容请下载:“一通三防”操作规程汇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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