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责任制是电建施工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之一,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得以实施的基本保证。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中,对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各级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施工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现将有关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摘录如下:
(1)工程建设单位职责
(2)电建公司(指电建施工企业)经理、主管施工副经理职责
(3)电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
(4)电建公司副经理及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含副职)职责
(5)分公司(工程处)经理位任)职责
(6)分公司(工程处)主管施工副经理《副主任)职责
(7)分公司(工程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8)工地主任(副主任)职责
(9)工地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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