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领取电钻等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 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出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3、 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 试钻一下,具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 电缆无“鸡爪子、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二、 打眼前,对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后必须敲帮问顶。
三、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四、 开眼时,粘土(煤)硬时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粘土(煤)软时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粘土(煤)。
五、 钻头钻进粘土(煤)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粉尘。
六、 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粉尘排净,以防粉尘堵塞。
七、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 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 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 电钻外壳超温或有烧焦味;
4、 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 电钻外壳带电。
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八、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九、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 要在班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 应用木杆或竹杆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眼方向。
3、 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
4、 要做出瞎炮眼的显著标志。
十、 完成本班打眼任务后,先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固定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出防爆插销。
十一、 将电钻、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在指定的无淋水的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钻头要交回工具房,电缆要盘成8字形堆放整齐。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蓝泽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