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矿山灾害学的研究特征
3.1 学科交叉与综合研究特征
矿山灾害主要包括矿震、矿尘、地面沉陷、地裂缝、矿井冒顶、突水、底鼓、煤层自燃、瓦斯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等种类。每一种灾害理论及防治技术都需要众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支持,跨学科的交叉与综合性特征十分明显。每一种矿山灾害防治技术都受到至少10门以上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的支撑。如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就涉及数学、物理学、工程物理学、采矿学、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工程材料学、管理工程学和法学等学科。
此外,近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的迅速发展,诸如电子计算机技术、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模糊数学、耗散结构论,协同学、突变理论,以及模拟实验和仿真手段等,也为矿山灾害学的研究,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支撑条件。
3.2 生态环境研究特征
矿业作为基础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长期以来,由于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忽视环境保护,我国矿山企业在生产、建设、经营活动中,因其产生的环境侵害行为而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也日益突出。例如:①粗放式的资源开发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②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植被、生态破坏,导致水土流失;③采、选、冶技术的相对落后,造成环境污染;④外部环境经济效益未能纳入企业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因而缺少资金投入进行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再造。因此,在矿山灾害学的研究体系中,其显著特征之一就是研究如何有效遏制矿业环境侵害,以实现矿区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
3.3 社会参与研究特征
矿山灾害及其生态环境的破坏与社会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灾害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期而至”是灾害最为显著的特征。矿山灾害与其他灾害一样,都会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不断地对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进行持续的侵害和搔扰,最终迫使社会公众及管理者不得不参与或干预。具体来说,矿山灾害防治的社会参与特征表现为积极主动地采取应变对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和政策、立法、宣传、协同研究、社会保险和投资保障等。
3.4 安全教育研究特征
矿山灾害学的安全教育特征主要表现在灾害认识观、经济观、伦理观、矿山安全法制观和行为观以及应急救援和自护逃生技能等矿山灾害防治意识和减灾避难方法上。其中:灾害认识观是对矿山生产与矿山安全和谐关系的基本认知;灾害经济观是对矿山灾害的理性思考和对矿山安全价值的理性判断;灾害伦理观是建立一种新的伦理道德规范来调节矿山生产作业者与矿山安全之间的矛盾;安全法制观是以社会法律规范的强制形式来调节人们在发展矿山经济和保障矿山生产安全作业过程中的种种具体矛盾;安全行为观是矿山安全保障中最具能动性的意识;应急救援和自护逃生是灾后使灾区及社会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有效方法。无论在矿区或者对公众社会,上述内容都应进行普及教育和广泛宣传,组织机构、经费支持和教育培训制度化是矿山安全教育落实的重要环节。
3.5 工程科学研究特征
矿山灾害学理论研究在于实践和应用,其最终目的是减少矿山灾害的发生,降低矿山灾害事故的危害。理论只有与矿山灾害防治工程紧密结合,矿山灾害学的研究才会有生命力。实际上,对于各类矿山灾害的认识和防治,首先是从矿山工程概念开始,而对矿山灾害的有效防治,也最终表现为矿山工程技术的实际发展水平。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矿山工程的技术水平也充分代表了矿山灾害学的研究水平。
就目前研究而言,矿山灾害学是一门综合性强并需不断扩充的矿山安全减灾科学。因为任何一门学科从发展到成熟,都必须经历一个强大的理论基础和技术经验的积累升华过程。尤其涉及到矿山灾害内在机理、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技术等领域,从理论到实践,存在着相当多的难题。因此,足够庞大的矿山灾害学工程理论的研究,仍然在相当长时间内,是矿山灾害学科学建设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