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坝镇全力打好"迎奥运、保安全"矿山企业攻坚战
-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0日
- 作者:周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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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确保奥运会前后矿山企业生产安全,实现平安奥运目标,秭归县郭家坝镇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行五大举措,落实矿山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落实法人代表和矿长驻矿管理制度。奥运会前后,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长必须驻矿管理,离矿应履行请假手续。1-3天由经贸办直接审批,3天以上报县安监局批准,严禁擅自离矿,非煤矿山比照执行。
二、落实下井带班制度。煤矿、非煤井工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至少有一名安全员在现场带班,且做到与工人同时上下班。
三、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制度。严格《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
四、加强采掘面作业规程的管理。煤矿每一个采掘面开工前必须有切合实际的作业规程,并经现场作业人员学习签字后执行。未编制作业规程、规程不切合实际或没组织学习、工人没签字的采掘面必须停止作业。
五、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矿山企业应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报经济发展办备案;矿长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待遇要与安全直接挂钩,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凡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制度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产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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