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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责任意识 确保安全用电

农电是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1997年底,我国农村用电已占全国总用电量的40%,农网的安全问题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因此农电的安全生产和农村的安全用电直接关系到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也是农电企业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基础。
由于电网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尤其是各级安监人员的不懈努力,近年来农网生产设备事故的发生频率呈下降趋势,人身伤亡事故也有所下降,但是仍时有发生;据《1997年全国农电事故综合统计年报》数据,1997年全国农村用电人身触电死亡人数已达235人,比1996年增加了25人。1998年上半年,新闻媒体曾接连报道了数起发生在农村的学龄前儿童触电致残的消息和图片,令人怵目惊心。我们不想在这里讨论事故的法律责任,仅想通过对这些事故的回顾,引起广大农电职工在重视安全生产的同时,重视农村安全用电,把农村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工作经常化,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由于历史原因,我们的各种安全规程不要求统计农村用电中的受伤人数,这一点使一部分农电工作者忽略了对农村安全用电的宣传。随着农民手中各种家用电器和电动工具的增加,户外配电设备也随之增加,产生了更多的不安全因素,尤其是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由于他们活泼好动,经常会忽略自身的安全,而所引发的事故常常以具有盲目性、突发性。分析农村儿童触电事故原因,其中有个别变台架不合规程要求的因素,但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家长监护不力,甚至家长本人就缺乏安全用电常识,对于孩子在电力线下放电筝、上变台架捉蜻蜓等危险行为,都认为无所谓,不去制止,更不会教育;一旦发生事故,又不知所措,以致延误抢救时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各地农电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不要搞一阵风,要坚持经常,要让每个家庭都了解安全用电的常识,都懂得触电急救的办法;电力企业除了要把本单位管辖的高压线、变压器、电杆拉线等电力设施维护好以外,还要按照国家电力公司“4.10”紧急通知和规程的要求,在有电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标志或警示牌;还要对那些产权属于农村居民用户的设备加强安全监察,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给予书面警告,限期纠正。
电力生产一贯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农村用电更要宣传“安全第一”的思想。我们要把电业生产中的“零目标”扩大到农村安全用电工作中去。然而要实现这一点,则必须依靠我们的传统口号——“预防为主”。预防的重要手段,就是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希望各县供电部门的行政正职要尽到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职责,亲自抓好这一项工作。
从最近召开的“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会议”上获悉,国家将要向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贷款1000亿元,以提高农网供电的可靠性,减少农网线损,降低到户电价,让更多的农民用得上电,用得起电。随着农村家用电器的普及,农村将掀起新的用电高潮。我们必须在高潮到来之前,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安全用电的宣传工作。
“零目标”是安全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已经能够达到设备事故的零目标,不久还将达到人身死亡事故的零目标,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轻伤事故的零目标,最后达到生产、用电人身事故双结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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