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与相关设施
1.1精练炉的最大钢水量,应能满足不同炉外精练对钢液面以上钢包自由空间的要求。
1.2钢水炉外精炼装置,应有事故漏钢措施。VD、VOD等钢包真空精练装置,其蒸汽喷射真空泵系统应有抵制钢液溢出钢包的真空度调节措施,并应设彩色工业电视,监视真空罐内钢液面的升降。
1.3VOD、CAS-OB,RH-KTB等水冷氧枪升降机械,应有事故驱动等安全措施;氧气阀站至氧枪的氧气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且应在软管接头前设置长度超过1.5m的铜管。
1.4受钢液高温影响的水冷元件,应设可靠的断电供水设施,确保在断电期间保护设备免遭损坏;可能因冷却水泄漏酿成爆炸事故的水冷元件,如VOD、CAS-OB、IR-UT、RH-KTB中的水冷氧枪,应配备进出水流量差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发出后,氧枪应自动提升并停止供氧,停止精炼作业。
1.5 VOD与RH-KTB等真空吹氧脱碳精炼装置、蒸汽喷射真空泵的水封池应密闭,并设风机与排气管,排气管应高出厂房2~4m。所在区域应设置“警惕煤气中毒”、“不准停留”等警示牌。
1.6 LF与RH电加热的供电设施,应遵循有关电气规程、规范,设备与线路的绝缘电阻应达到规定值,电极与炉盖提升机械应有可靠接地装置;若RH与RH-KTB采用石墨电阻棒加热真空罐,真空罐应有可靠接地装置。
1.7 RH装置的钢水罐或真空罐升降液压系统,应设手动换向阀装置。
1.8真空精炼装置,用氮气破坏真空时,应设大气压平衡阀及恢复大气压信号。信号应与真空罐盖开启、RH吸嘴抽出钢液的动作联锁,当真空罐内外存在压差时,不应开启真空罐盖或抽出RH吸嘴;VOD与RH-KTB破坏真空系统,应有氮气稀释措施。
1.9蒸汽喷射真空泵的喷射器,应包裹隔声层,废气排出口与蒸汽放散口应设消声器。
1.10炉外精炼装置中的粉料发送罐、贮气罐、蒸汽分配器、汽水分离器、蓄势器等有压容器,其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的规定。
2生产操作
2.1精炼炉工作之前,应认真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待机状态、各介质参数符合要求。
2.2应控制炼钢炉出钢量,防止炉外精炼时发生溢钢事故。
2.3应做好精炼钢包上口的维护,防止包口粘结物过多。
2.4氩气底吹搅拌装置应根据工艺要求调节搅拌强度,防止溢钢。
2.5炉外精炼区域与钢水罐运行区域,地坪不得有水或潮湿物品。
2.6精炼过程中发生漏水事故,应立即终止精炼,若冷却水漏入钢包,应立即切断漏水件的水源,钢包应静止不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待钢液面上的水蒸发完毕方可动包。
2.7精炼期间,人员不得在钢包周围行走和停留。
2.8 RH或RH-KTB新的或修补后的插入管,应经烘烤干燥方可使用;VD、VOD、RH或Rh-KTB真空罐新砌耐火材料以及喷粉用喷枪,应予干燥。在VD、VOD真空罐内清渣或修理衬砖,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以防缺氧。
2.9 LF通电精炼时,人员不应在短网下通行,工作平台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触摸钢包盖及以上设备,也不应触碰导电体。人工测温取样时应断电。RH、RH-KTB采用石墨棒电阻加热真空罐期间人,人员不应进入真空罐平台。
2.10 RH、RH-KTB的插入管与CAS-OB、IR-UT的浸渍罩下方,不应有人员通行与停留;精炼期间,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
2.11 AOD的配气站,应加强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人员进入配汽站应预先开启门窗与通风设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入内,维修时应始终开启门窗与通风设施。
2.12 吊运满包钢水或红热电极,应有专人指挥;吊放钢包应检查确认挂钩、脱钩可靠,方可通知司机起吊。
2.13 潮湿材料不应加入精炼钢包;人工往精炼钢包投加合金与粉料时,应防止液渣飞溅或火焰外喷伤人。精炼炉周围不应堆放易燃物品。
2.14喷粉管道发生堵塞时,应立即关闭下料阀,并在保持引喷气流的情况下,逐段敲击管道,以消除堵塞;若需拆检,应先将系统泄压。
2.15喂丝线卷放置区,宜设置安全护栏;从线卷至喂丝机,凡线转向运动处,应设置必要的安全导向结构,确保喂丝工作时人员安全;向钢水喂丝时,线卷周围5m以内不应有人。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摆渡船夫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