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分析,习惯性违章的形成有其历史的、社会的和心理的原因。
1、历史原因:可追溯到50年代末期,特别是大跃进和文革期间,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遭到严重破坏,违章违纪现象滋生蔓延,很多已成为不良的习惯性行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创造了安全生产的有利条件,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人把规章制度视为“条条框框”,甚至以为“执行不执行无所谓”,仍然坚持违反安全规程的不良习惯做法。
2、社会原因:一些职工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养成的不良习惯,也是产生习惯性违章的一个因素。同时具体的习惯性违章的做法,也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如前所述,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之所以在几代人身上反复出现,正是上行下效或师授徒仿的结果。
3、心理原因:旧技能的干扰是形成习惯性违章的重要原因,从新中国建国之初到现在,我国工业发展很快,新的生产工具和工作方式不断地更新。然而有些工人习惯了以前的做法,总觉得新做法不如以前的做法得心应手。因为这些老做法经过长期的劳作已操作自如,从信息输入、判断到输出的全过程已渗透入脑以达四肢,因而要掌握新的操作方法和工艺流程,就必须排除老做法和老流程的干扰,而在这新旧交替过程中,很容易使人离开新的轨道而步入旧辙,即导致习惯性违章行为。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自以为是、求快图省事等是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思想因素。
总之,形成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十分复杂,某一种具体的习惯性违章行为,都有其特殊的成因,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弄清习惯性违章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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