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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