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表格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29号)的执行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指导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后,有关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事宜以本指导为准。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联系。
附件:1.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指导书(高含硫气田开发钻完井工程部分)
2.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指导书(地面工程部分)
3.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指导书(天然气处理厂部分)
4.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指导书(长输管道部分)
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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