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几年对事故的研究表明:80%以上的事故原因与人的行为和心理因素相关,即人通过生产和生活中的行为心理直接或间接地与事故发生联系。
我们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和心理情感是不稳定的,它随着周围环境、时间、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一个人在体脑俱疲的情况下,感觉技能变弱,听觉和视觉灵敏度降低,眼睛运动的正常状态被破坏,其心理技能就会改变。这说明,个人心理因素对安全生产有着巨大的影响,不正常、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可以直接、间接导致事故的出现。所以我们认为对安全工作的轻视心理,麻痹心理、侥幸心理和情绪心理。
一是轻视心理
安全与生产,人和物之间的关系,在一些管理者深层次的认识中,认识模糊,心中没有摆正位置,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潜意识中价值观还是见物不见人。还没有形成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有三种现象:“亡羊补牢”现象,对安全生产工作平时不重视,把安全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满足于表面化、形式化。事故隐患不及时排除,直至发生事故才悔之晚矣;“愚民政策”现象,为了满足某些人的虚荣心和小团体利益的需要,有的单位出了事故欺上瞒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极尽内部“摆平”之势,把“四不放过”的原则抛在脑后;外归因的现象,出了事故不是从主观上找原因,而是怨天尤人,归因于外部,没有找出真正原因,就敷衍了事。
二是麻痹心理
在多数情况下,习惯性作业简便易行,也没有出事故,从而“也不过如此”的思想慢慢成形,因此,这种习惯很容易被人接受或模仿。麻痹心理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其危害性在于有了麻痹心理就会逐渐丧失自我保护意识。“无知型”、“糊涂型”就是麻痹思想的外在表现。绝大部分人身事故的发生就是麻痹思想造成的。
三是侥幸心理
有这种心理的人往往耍小聪明,明知不该去做的事,也要去做。还会自觉不自觉地出现走捷径,或者自己欺骗自己“下不为例”而屡屡再犯,“凭经验办事”这些行为可能有时会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快捷,有时也会让我们在行与不行中犯下大错,所以说侥幸心理就是事故的毒苗。
四是情绪心理
情绪是影响行为的重要因素,不良的情绪状态是引发事故的基本原因。情绪变化主要由应激事件对心理影响产生的,诸如:家庭暴力、离婚、家庭成员患重病或死亡、子女就业困难、家庭不和睦、操心日常开支、本人患病、人际关系出现问题等。
我们的管理者不光是现场物的管理者,更是人的管理者,这就需要我们管理者擦亮眼睛查找每位职工的心理变化,做职工心理变化的知情人,循循善诱、细心开导,从而有效避免因“四种心理”引起的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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