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安全规程及矿山实际,组织制定操作制度。
2、卸料平台处应修筑反坡及设挡车装置,以防止车辆下滑;卸料平台周围要设护栏及警示标志,照明条件要好。
3、人工为料平台应设置牢固,四周应设护栏,上下平台应有梯子;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扫栏杆、平台和梯子。
4、破碎设备裸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防护屏;防护罩、防护屏应分别符合规定要求。
5、电器设备可能被人体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安全防护罩或遮拦及警示牌。
6、设备的启动装置,应位于能看到机器周围情况的地点,停车开关应设在机器附近;如在启动装置处看不到被启动的设备,则应有启动预示信号(电铃或指示灯等),而且要在得到允许开车的信号后,方可开车。
7、在进行设备维修或事故处理时,一定要停车进行操作,并断开电源;启动装置及电源处要有专人保守或设警示标志。
8、破碎工艺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防噪声措施,如喷水、设置除尘设备等;接尘人员应佩戴耳塞、防尘口罩机安全帽等个体保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还应系安全带或安全绳。
9、接触粉尘及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定期组织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经确诊不适合从事原工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
10、进行爆破作业时,破碎作业必须停止,并对设备进行必要的遮盖防护,人员撤到安全的地点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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