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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消防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和任务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的消防标准化工作机构,它是由有关部、委以及有关部门的科研、检测、监督、生产、使用单位和高等院校推荐的消防标准化专家组成。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八个专业分技术委员会。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秘书处设在公安部消防局,负责处理标委会的日常工作和本专业标准化工作中的有关技术归口和协调工作。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提出制修订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根据批准的计划,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和有关科研工作;审查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报批稿,提出审查结论意见;负责建立消防专业分技术委员会,协调各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统一归口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ISO/TC92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活动,做好对口专业的技术业务工作。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名称及秘书组挂靠单位:
1
.消防术语、符号、标记和分类技术委员会,简称第一分技术委员会,秘书组挂靠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
2
.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简称第二分技术委员会,秘书组挂靠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
3
.灭火剂分技术委员会,简称第三分技术委员会,秘书组挂靠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
4
.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包括消防车、泵、艇、船、消防专用飞机等,简称第四分技术委员会,秘书组挂靠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研所;
5
.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其中包括消防枪、炮,灭火器,消防员个人防护器材,消防抢险救援器材等,简称第五分技术委员会,秘书组挂靠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研所;
6
.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气防火、消防通讯分技术委员会,其中包括调度指挥系统、电气防火设备等,简称第六分技术委员会,秘书组挂靠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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