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安全培训教育(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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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3.培训内容满足本规范要求。 |
1.本项8分。主要负责人未接受培训或无安全资格证扣8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培训或无安全资格证,每人扣4分,扣完为止。 2.本项8分。本项所指人员未接受培训或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3.本项4分。培训内容缺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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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对从业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和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3.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
1.本项8分。抽查员工,每个考核不合格或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而上岗员工扣1分,扣完为止。 2.本项4分。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个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3.本项5分。抽查作业人员台帐及上岗资格证书,每个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4.本项3分。未及时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扣3分。未进行专门培训,每项扣1分。有关人员未经考核上岗操作,扣3分。扣完为止。无新投产的,按缺项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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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2.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学时应满足本规范要求。 |
每项10分。 1.未进行厂安全培训教育,每人扣4分;未进行车间安全培训教育,每人扣3分;未进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2.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学时不足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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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厂、车间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 3.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
1.本项4分。抽查培训记录,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2.本项2分。抽查培训记录,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3.本项4分。抽查培训记录及现场抽查,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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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2.班组安全活动应有内容、有记录;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 3.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要求。 |
1.本项6分。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未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扣6分。未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本项4分。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3.本项4分。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4.本项6分。未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扣6分。计划内容缺项,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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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3.记录计划变更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5.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
每项2分。 1.未识别培训教育需求或识别不全扣1分,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分。 2.未建立培训教育档案或档案不全扣2分。培训教育记录不符合,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未记录计划变更情况扣2分,记录不全,每条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 4.未进行培训效果评价扣2分,漏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资源不能满足安全培训需求扣2分。 |
4.5 生产设施(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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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设施建设应满足国家“三同时”规定; 2.企业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 |
1.本项5分。查项目资料及现场抽查,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2.本项10分。查各阶段资料及审查报告,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3.本项5分。查变更资料,每项不符合扣1分,未进行风险管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 4.本项5分。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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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制订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生产设施台帐; 3.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验,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
1.本项3分。查文本,缺一项内容扣1分。 2.本项3分。查台帐,缺一种设施扣0.5分。 3.本项5分。查定置管理图,无专人负责扣2分,漏一项扣1分。未定期检修扣2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扣3分。未立即复原扣2分。扣完为止。 4.本项6分。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每项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本项8分。未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扣4分。未定期检验,每种扣2分。证件不全或过期,每种扣2分。操作人员无证或证书过期,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6.本项5分。无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扣3分。无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扣2分。未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每种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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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 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内容符合本规范要求,并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 4.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 5.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
每项4分。 1.未制定文本扣2分。未实施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扣4分。每漏一点扣1分。扣完为止。 2.每少活动一次扣1分,监督与指导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每缺考一人次扣1分,未进行公布扣2分。扣完为止。 4.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5.未制定应急预案,每点扣2分。每少演练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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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明确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2.制定检维修计划; 3.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 4.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
1.本项3分。查文本,每项不符合扣1分。 2.本项2分。无检维修计划扣2分。 3.本项5分。未进行风险评价,每次扣2分,控制措施有缺陷,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本项5分。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管理,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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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 2.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
1.本项2分。无文本,扣2分。内容不符合,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本项4分。查拆除计划或方案,未进行风险评价扣2分,控制措施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3.本项4分。查验收记录,未进行验收,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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