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石化基地:要环评审批,还要公众参与。南沙石化基地项目成为焦点。
今年1月广东省两会期间,该项目被列入《广东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且是重点建设的新开工项目。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委员、省环保技术中心主任刘奕玲与其他13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建议,该项目应该缓建。不久前闭幕的广州市两会上,该项目被列入今年广州市重点项目。看起来,省人大代表的建议没有生效。
这个项目引起的争议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程序问题;二是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孰先孰后的争论。
南沙石化基地项目在去年6月已开始征地,居民全部动迁;而相应的规划环评在去年8月才开始招标,并且由于过期而失效,12月底再次招标,其结果暂不清楚。可以肯定,这份必需的规划环评报告还未出炉,也就谈不上审批。而《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简而言之,先上车后补票是违法的。但是,先上车后补票也证明,这个项目志在必得,而所谓的环境评估,不过是一走一过的程序。
如果环境评估真的只是虚设,也就不存在后面的争议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孰先孰后,这个话题抽象去谈很难有结论,落实到具体项目中,则需要详实的专业调查、充分的意见交锋和公平的利益博弈。目前,关于南沙化工项目的意见显然地分为两派:南沙区政府方面强调,项目的国家环评公告将很快出炉,项目不会给广州带来空气污染;但是环保派则从技术的角度提出质疑,珠三角已经非常脆弱的环境现状,和南沙所处的城市群中心的地理位置,都是不利的证词。但是,双方意见显然还不存在交锋,缺少有针对性的彼此辩驳,也没有更具体的事实资料、更专业的客观调研。而有关项目动工的决议,到底如何形成,以何基础形成,我们也不得而知。
当然,该项目从环保的角度看到底是否适合建在南沙,应交由环保机构去作评估报告,交由审批机构去权衡得失。只是,该项目志在必得的气势,和环保部门在中国一惯的弱势形象,让人担心这套环保审批程序难以做到专业客观。更何况,如果真如环境专家所说,这个项目将对广深港澳等多个城市带来影响,那么它所涉及的就是一个复杂的利益格局,其决策过程就应该包含利益方的充分博弈——这是环保审批程序所不能取代的。
《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早有明确规定,那些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或者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对一个计划中的项目来说,环评报告的制定及审批过程赋予它专业上的合理性,而各方的意见表达和利益博弈,则赋予它政治上的合理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南沙化工基地项目在开工前所缺少的程序,不仅是环评报告的制定和审批,还有该报告的公示、意见征集,以及一个覆盖相关各方的公开听证会。
去年最重要的环保事件,就是厦门PX项目从缓建到迁址,这是一个充分良好互动的例子。其实,只有制度的力量才够伟大,厦门故事缺少一个完美的后续,就是让它所创造的公众与政府互动模式以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成为重大项目决策的必然程序,乃至成为政府一切重大决策的必然程序。现实是,《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关于意见征集的规定,依然被普遍忽视与搁置。
现在,广州南沙石化项目的情况是,环评还未露面,项目已经动工,人大代表和环评专家已经发言,公众尚未参与。这个话题背后的复杂性也许在剽悍的行动中沉默消隐,也许在打开的平台上盛大开放。其结果是,或许这是一个民众必须接受的事实,或许这是一个具有充分民意基础的合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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