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处罚
执行公司安监处相关规定。
二、安全管理中的处罚规定
1、 单位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网络活动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
2、 单位未按安监科要求编制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程序文件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
3、 单位未按安监科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认真填写的,处以50元至2000元罚款;
4、 单位未认真执行安监科相关程序文件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
三、现场安全工作
1、 习惯性违章行为,处以每人10元至200元罚款;
2、 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
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者,处以每人罚款50元至200元;
4、 文明施工不符合标准的,处以10元至2000元罚款;
5、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试私自入场的施工人员,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6、 施工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的,罚责任人100元至1000元。
四、其它
在实际工作中,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安全违章处罚,请依据关联内容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特殊情况可由安监科长暂定处罚标准,但必须在下次安委会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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