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范围:为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由管理部联系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4、具体内容
4.1、“三同时”内容
4.1.1 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4.1.2 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
4.1.3 公司新上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
4.1.4 项目建设前,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1.5 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必须交安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4.2、“三同时”依据
“三同时”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新、扩、改项目以及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
4.3、“三同时”的执行
4.3.1 根据公司规定,由项目负责部门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任务书。
4.3.2 项目计划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
4.3.3 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有关领导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4.3.4 初步设计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填报《“三同时”审批表》,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
4.3.5 《“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
4.3.6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
4.3.7 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投产使用。
4.4、职责划分
4.4.1 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4.4.2 哪个部门设计的项目,哪个部门就要负责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
4.4.3 施工部门要在项目负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要严格保证施工质量。项目负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
4.4.4 公司管理部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单位和所在单位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
5 相关管理
5.1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 相关记录